代理合作推廣協議
歡迎使用由金河行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建置之 AKARIC 商城(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提供銷售機制與金、物流及發票服務給註冊用戶(以下稱消費者),並提供網頁及分潤服務,給合作推廣的代理商、受任人(以下稱代理人、您)進行宣傳、活動執行和銷售,若您勾選同意選項、或繼續完成代理帳號啟用程序,即表示您已完整閱讀並同意本合作推廣協議(以下稱本協議)的內容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合作說明
- 註冊成功後,您將獲得專屬的管理後台。
- 您同意本公司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後台通知方式與您聯繫,並訂立具法律效力的約定,如商品、分潤費用或額外獎勵等,以簡化合作流程,並以其最新通知為準。
- 本公司將協助您取得商品介紹文案或素材,您可將商品頁面、特點、說明,包含品牌和商品訊息,以分享專屬連結方式發布至您的社群媒體與網路平台,銷售方式不限。當您透過本服務推廣銷售之交易成功完成,本公司將提撥銷售分潤費用予您。
- 消費者於本服務購買之商品若有腐壞、故障、汙損、數量、出貨品項錯誤、其他瑕疵或因消費者主張消保法七日猶豫期時,本公司與廠商會負責與消費者進行溝通,確認退換貨原因並進行後續安排。
合作義務
- 您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
- 您需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個人或公司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或公司名稱、聯絡方式、電子郵件等。本公司有權要求代理人提供進一步之證明文件以驗證其身分或公司資訊的真實性(僅供本公司內部存查使用)。
- 您應確保所提供之資訊如有變更,應立即透過本服務提供的管道更新其資訊,以維持資訊之有效性。本公司有權審核代理人所提供的資訊,並保留最終核准代理與否之權利。
- 您應妥善保管其於本服務註冊之帳號及密碼,凡使用代理人帳號及密碼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您本人之行為,您應自行承擔所有責任。代理人不得將其帳號轉讓、出租、出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予他人使用。若您發現其帳號有遭他人未經授權使用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
- 您應理解並遵守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維護自身在公開社群媒體上的良好形象,不得在介紹商品或相關頁面中發佈或傳送具誹謗、侮辱、攻擊性內容。
分潤與費用結算
結算週期:
雙方同意相關費用每月依以下二個週期結算。
- 週期一:每月一日至十五日。本公司於當月十六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就本期費用開立明細予代理人,若代理人有異議時,應於當月二十三日前以書面(含電子郵件) 方式反映本公司,逾期則視為確認本公司所開立明細之內容無誤。經代理人確認前開明細無誤後,代理人應於當月二十四日前開立發票或簽署勞務報酬單,並寄達本公司收受(以寄達日為準),向本公司請領帳款。本公司於收受代理人開立之請款發票或簽署之勞務報酬單後,應於當月最後一日前撥付帳款。
- 週期二:每月十六日至該月最末日曆日。本公司於次月一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就本期費用開立明細予代理人,若代理人有異議時,應於次月八日前以書面(含電子郵件)方式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則視為確認本公司所開立明細之內容無誤。經代理人確認前開明細無誤後,代理人應於次月九日前開立發票或簽署勞務報酬單,並寄達本公司收受(以寄達日為準),向本公司請領帳款。本公司於收受代理人開立之請款發票或簽署之勞務報酬單後,應於次月十五日前撥付帳款。
代理人同意如未能於上開各週期所指定之日內將發票或勞務報酬單寄達本公司,則本公司得將當期原應付之帳款,順延至收到代理人發票或勞務報酬單後對應之付款週期再行撥款,代理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張遲延利息或其他責任。若匯款帳戶有變更或錯誤,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結算方式:
- 代理人同意依前項所定之週期結算帳款時,倘約定之付款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 為避免廠商與消費者間之出/收貨爭議,並維護消費者權益,需待本服務系統訂單狀態更新為「已完成/已取貨」,才可以請領該筆訂單之帳務款項。
系統維護
- 代理人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定期下載資料備份。倘因不可抗力(如颱風火災等)、可歸責於第三方系統或因遭受惡意攻擊等事由,致本服務產生使用上不便(包括但不限於資料喪失、錯誤、竄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本公司應盡力協助修繕,並提供資料庫中交易資料備份機制,以維護系統運作正常。
- 本服務僅依現況提供代理人使用,對於代理人之特定需求或期待,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本公司並保留修改本服務介面與功能之權利。
- 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更新、升級、保養或維修時,本公司得於事先通知後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責任限制
- 代理人違反本協議而致本公司、其負責人或員工受主管機關調查或追訴、或受第三人主張權利,代理人應依本公司之要求,負責為適當之處理、並提供必要之說明、證據或其他協助,如致本公司因此而受有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對於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網路中斷、遭受惡意攻擊、天災、事變、戰爭、罷工、暴動、法定傳染病、政府管制措施、國際制裁等)導致之服務中斷或延遲,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違規處理
違規行為種類:
- 提供不實或不完整的註冊資訊。
- 不雅、虛假不實、誇大誤導等違反法規、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推廣創作。
-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進行虛假交易或惡意刷單等不正當行為。
- 違反本服務其他任何規定或政策 。
對於代理人違反規定之行為,本服務有權依其情節輕重,採取下列處理方式:
- 發出警告。
- 要求下架、修正或移除違規內容資訊。
- 限制代理帳號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 暫停或終止代理人使用本服務。
- 將相關資訊提供予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追究代理人之法律責任,並請求相應的損害賠償。
申訴機制:代理人如對採取之違規處理方式有異議,得於收到電子郵件或後台通知後五個工作天內,透過本服務提供之申訴管道提出申訴,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將依其內部程序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代理人。
終止處理
本協議終止:
- 代理人主動向本服務申請終止其帳號。
- 代理人違反本協議之任何規定,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或情節重大者,本服務得隨時終止。
- 任一方有遭重整、撤銷營業登記、清算、破產、歇業、解散或遭他人(包括但不限於法院)採取任何為達成前開目的之行為、或其他難以繼續履行其義務之虞、或發生退票紀錄、被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等財務狀況時,他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本協議。
- 本公司接獲第三人之檢舉或通知,認為代理人的行為有干擾他人進行交易、影響本服務之營運、違背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之權益之虞者,為維護本公司及第三人之權益、或避免損害或爭議擴大,本公司將依其內部程序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通知代理人、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移除該筆交易所對應之相關商品/服務或相關訊息、或暫時關閉代理人之管理後台,並得暫停履行本協議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協議。
- 若本公司依前述約定將款項直接返還予消費者或暫停支付該筆交易分潤款項,代理人不得向本公司請求前開交易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代理人並同意交易之異常、虛假或是否意圖不當獲取本公司或第三人所提供相關優惠或利益之判斷基準以本公司為準。
- 代理人同意本公司得保留修改本協議之權利,但應於修改生效至少五個工作日前公告;代理人如不同意該等變更或修改,得於該期間內停止使用本服務並通知終止本協議;如代理人未於該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終止本協議、或於該期間期滿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修改後之約定內容。
本協議終止之程序處理:
- 就本協議終止前消費者已訂購之訂單或消費者之消費爭議,雙方仍應依本協議履行相關責任。
- 本協議終止、解除或因其他原因而失其效力時,本協議依規定或依其性質不因之而失效者,仍繼續有效。
智慧財產權
本服務及其所包含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影音、軟體、程式碼、商標、服務標章、平台名稱等,其智慧財產權均歸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保護。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複製、修改、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本服務之任何內容。
保密與個資保護
雙方對於本協議之內容及因本協議所知悉或持有本公司之營業秘密及未公開之資料,均應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或依有權機關之要求而對相關機關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漏予第三人,亦不得轉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協議終止或消滅後亦同。
您認知且同意,為執行且完成消費者之線上購物流程,本公司儲存、使用經消費者同意之個人資料及其交易紀錄為本公司所有。您於本服務系統取得之消費者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得為營業目的外之使用,本協議終止或消滅後亦同。若有個資外洩之疑,您需配合進行安全漏洞事件之調查及解決問題,並提供相關證明其無過失或故意違法。任一方若違反約定使用前述資料時,如涉及民刑事責任,與他方無涉,他方若因此受有損害時,違約方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受政府機關、金融單位、國際信用卡組織要求必須通過及維持 PCI DSS 支付卡產業安全標準之合規狀態,強化支付卡系統環境各項措施,並定期執行相關安全檢測,以保障蒐集、儲存或傳輸用戶支付卡相關資料時的安全性。
其他
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有爭議優先透過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處理,並合意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025年5月17日修訂